零担货物,是指一张货物运单(一批)托运的货物重量或容积不够装一车的货物(即不够整车运输条件)。是指托运一批次货物数量较少时,装不足或者占用一节货车车皮(或一辆运输汽车)进行运输在经济上不合算,而由运输部门安排和其他托运货物拼装后进行运输。运输部门按托运货物的吨公里数和运价率计费。
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货物托运:1.需要冷藏加温运输的货物;2.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货物(装入铁路批准使用爆炸品保险箱运输的除外);3.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(经过卫生处理不致污秽其他货物的除外);4.蜜蜂;5.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;6.未装入容器的活动物(铁路局管内零担运输办法允许者除外);7.一件重量超过2吨、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(发站认为不致影响中转站或到站卸车作业者除外)。
注意事项
零担货运汽车通行时需携带《道路运输证》、运单、零担货运线路牌,以备查验。
零担货物运输的投保方式由托运人自愿选择,并在运单中注明。、值零担货物运输投保。
零担货运商务事故按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》办理。
零担货物受理和零担货运站经营的业户,应在受理场所公布零担货运线路、站点、里程、班期表。
经营零担货运的业户要按要求填报零担货物运输统计报表。
零担货物受理、仓储、装卸、起运、中转、到达、交付等环节,要严格履行交接制度,分清责任。